跳到內容1至3月取締酒駕123件 較去年增3成
(記者鄒秀成報導)由於年初開始,發生多起重大車禍事件,縣警局展開積極投入酒駕取締工作;根據統計,今年1至3月底止,警方取締酒後駕車計123件,其中移送公共危險罪88件。與109年同期89件、移送65件比較,取締增加34件,移送增加23件,大約多出3成。此外,發生酒駕肇事案則為11件,與去年同期16件比較,酒駕肇事減少5件。
警察局長劉鴻烈表示,統計是冰冷的一串數字,但每一個數字背後代表的是無價的生命;對酒駕者是,對無辜的受害者更是。每一個無價生命,都是菊警應當保護的,所以,取締不是目的,而是方法,也唯有透過強力取締,才是預防生命受傷最佳方案。
劉鴻烈說,今年為維護鄉親生命安全,強力執行取締酒後駕車,我們不盲求任何數據的增減,只希望保佑大家平安無事;我們增加執法力度,是要提醒性喜杯中物者,多珍惜其他人及自己寶貴的生命。
局長也謝謝基層夥伴們在黎明、深夜,在寒風、下雨天,堅忍的固守路口,守護鄉親出門順暢、快樂回家。而在員警們辛苦忍受風吹日曬,及鄉親痛惡酒駕害人不淺的同時,更呼籲飲酒者,絕對不要「酒後開車」。
劉鴻烈強調,他與菊警夥伴取締酒駕的決心不容懷疑,在每一次將愛心咖啡交到夥伴手中時,他都能感受到他們無比堅毅的信心,更請鄉親支持我們,一起斷絕酒駕。